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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生儿3个月可享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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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让新生儿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福建出台相关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元,参保个人缴纳40元。

    近日从福州市医保中心获悉,截至目前,福州市城区已有近90万居民参加医保,其中新生儿占一定比例。但不少年轻父母因不了解政策,没有及时给宝宝参保,导致孩子无法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据介绍,1岁以内的新生儿随时可参加医保,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到当地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元,参保个人缴纳40元。

  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3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以年轻的父母们最好在孩子出生3个月内就立即给孩子登记参保。

  除了新生儿外,居民或学生的申报缴费期为每年的8月1日至12月31日,从申报缴费的次年1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没有赶上这班“车”,就无法享受下个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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