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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困难群众参加医保享“双重”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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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市民政系统将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特困救助制度、分类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双重”医保。

  天津市民政局张中华局长在接受新报专访时指出,今后,全市民政系统将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特困救助制度、分类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困难群众享“双重”医保

  明年,本市要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双重”医保。依托医疗保险经办平台,实施救助对象标识化管理,实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无缝对接,同步结算。

  特困救助范围标准上浮

  明年,本市要调整完善特困救助制度,将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分别按照各自低保标准上浮100元和50元,改为分别按照相当于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的130%确定。

  调整完善分类救助制度

  调整几类人群的分类救助政策:一是扩大收入抵扣政策的病种范围。

  二是扩大收入抵扣政策的重残人员范围。三是提高丧偶单亲家庭的收入抵扣标准。

  四是提高城市无子女“双老”并靠一人退休金维持生活家庭的收入抵扣标准。

  五是提高散居孤儿的救助标准。将现行散居孤儿救助最低标准每人每月600元,改为按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200%核定。六是提高“三无”人员的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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