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如何报销医疗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是怎么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哪种情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哪些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有哪些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摘要]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是怎么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哪种情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哪些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有哪些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职工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负责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诊疗、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

四、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由个人以现金支付。

五、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设定有起付线(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共 付段(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的医疗费)、封顶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重大疾病补助。
   
1、起付线(统筹基金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的账户或现金支付。起付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00年度为18972元)为基数,根据医院等级确定为: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一级医院

4%759元)

2.8%531元)

二级医院

6%1138元)

4.2%797元)

三级医院

10%1897元)

7%1328元)

2、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