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养老金转移遇难题 接续不成只能退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朱秋花今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是她在深圳一共才缴纳了10年半的养老保险。她如果不想在深圳退保,就只能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回老家继续缴费。可是,当她决定转保回老家时,老家那边的社保局却不接收。这是怎么回事?她是不是只能选择退保?

  而广东省规定,省内养老保险转移各地都必须执行,那么五华县的做法是否违规?对此,南都记者采访了五华县社保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梅州市社保局。梅州市社保局钟科长表示,五华县的做法符合广东省的规定,没有违规。

  ■ 焦点

  1五华县不接收不违规?

  “社保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朱秋花快到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不属于就业人员。”近日,梅州市社保局钟科长说,朱秋花在五华县没有参保记录,就没有参保凭证,所以朱秋花不能转保到五华县。难道朱秋花只能退保?

  “既然朱秋花已在深圳参保10年半,深圳应该让朱秋花继续参保,直至缴满15年后领取退休金。”钟科长又提到,按广东省的粤府[2006]96号政策规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为止。此类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非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如在最后参保地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不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此政策,朱秋花在深圳参保10年半,当然可以继续在深圳续保,直至缴满15年。”钟科长说。

  2深圳要退保也不违规?

  “此类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非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粤府[2006]96号政策规定说得很清楚了,五华没有理由不接收。”昨日,深圳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则认为,五华县应该接收朱秋花。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