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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参保员工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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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社保转移手续的办理条件是员工已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有积累。参保后未办或未办好社保卡的员工前来转保时,须在已盖有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的离职证明上注明本人社保电脑号等信息。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打印清单,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名并按指模,并注明联系电话。

  5、员工应转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转保人须到财务窗口领取转移单据。

  如转保员工个人帐户还有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员工本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员工还须到银行窗口领取银行借记卡(卡内存入医疗、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由代办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代办人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联后,在财务窗口另外领取一份结算单据,由社保机构负责将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汇入上述帐户。

  四、特别提示

  1、参保后未办或未办好社保卡的员工前来转保时,须在已盖有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的离职证明上注明本人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码,注明未办卡或卡正在办理当中,再另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若因丢失或遗漏而未携带社保卡的员工前来转保,必须待补办好或备齐证件后,改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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