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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怎样调整?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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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从7月份开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按本单位参保人员当月应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工资、薪金税项为其申报缴费工资。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缴费申报。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

  (2)磁盘(U盘)申报:参保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用磁盘(U盘)申报,参保人数在25000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建议使用磁盘(U盘)申报。

  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缴费申报报盘文件,存入磁盘(U盘)。将磁盘(U盘)、纸质《社会保险费汇总申报表》一式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社保登记证提交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2、网络申报: 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缴费申报。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缴费申报报盘文件,登录地税网站,申报时读入该报盘文件即可;或者在地税网站上直接录入申报;或者从地税网站下载网络申报模板,填写后登录地税网站读入该文件。

  另外,在2009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工资未公布的情况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9元)的60%(1655元)为缴费基数,大集中和网上办税系统、易财税将作相应调整,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最近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涉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限的设定,由原旧标准860元调整为新标准1100元。

  其他险种没公布最新的调整通知前,仍参考原来的标准,详见请登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gzds.gov.cn——社会保险费——缴费须知——社保险种类别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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