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赣州晚报7月30日A7版刊登了《居民下放回城能否享受养老补助?》一文。8月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就此问题专门作了详尽回复。
在市民来信中,赣州肖女士问,她1968年随爱人下放到农村1972年回城,可否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其他什么待遇?稿件刊出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来函指出,对此问题省政府有文件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有关文件,只有符合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身份才能享受这种待遇。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身份认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962年以来,城镇青年由县级及县级以上知青安置办、四个面向办、知青办组织动员上山下乡的。
1968年以来,动员城镇居民下乡随同下乡的子女,当时年龄在16至25周岁的,以及城镇居民“收回”时留在农村的子女年满17周岁的;落实政策“收回”的干部、职工留在农村的子女,原属城镇户口,“收回”时年满17周岁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