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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工作已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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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兰州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工作已正式启动,城镇企业职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四类人都将纳入办理范围,兰州9个地点可受理转移申请。

[摘要]: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兰州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工作已正式启动,城镇企业职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四类人都将纳入办理范围,兰州9个地点可受理转移申请。

记者6月4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兰州市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已近200人,其中市社保局已向外省市区开具参保缴费凭证80多份。

据了解,国务院规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但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这意味着,能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不但包括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农民工这一流动性大的群体也将随时、方便地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但50周岁以上男性、40周岁以上女性不能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

据介绍,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基本养老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对申请转移人员来说,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目前兰州市所有经办机构中,只有兰州市社保局和8个县区社保局共9个点能够办理跨省转移手续,一些人才市场设立的养老保险代办点不能办理跨省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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