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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遭遇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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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眼下,伴随着“以房养老”试点城市的扩容,能否让老年人的房产由“死钱”变成“活钱”,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还要看“后试点”的推行效果。
  6月30日,试点两年的“以房养老”迎来“大限”。但这份沉甸甸的养老政策响应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大试点城市只有60户投保,且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产品。经过两年的试点,“以房养老”首批参保对象的生活发生了哪些改变?试点之后的“以房养老”路在何方?
 
  “以房养老”两年试点到期,四大城市仅60户投保,说明试点效果并不理想。传统观念、房价波动成了“以房养老”试点遇到的两只最大的“拦路虎”,而有关方面表示今年要在现有4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但扩容后的“以房养老”试点,能否带来华丽转变,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所谓“以房养老”,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该政策刚出台时,很多人就不看好。有媒体曾对此做过调查,90%的网友认为“以房养老”荒唐,仅一成网友认为其有合理之处,说明“以房养老”面临诸多问题。
 
  “以房养老”两年试点遭遇困局,究其根源,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传统观念的束缚。有数据显示,近9成中国老人更愿意将产权房留下,待离世后由子女继承;二是缺乏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建议有关部门主动参与并履行相应职责,完善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这是“以房养老”能够发展的客观需要;三是相关金融机构持观望态度。虽然也有部分金融机构介入,但观望者居多,这与政府政策的限制、金融机构对“以房养老”风险的谨慎以及国内缺乏孕育的土壤有关;四是“以房养老”自身条件的限制。要看到,“以房养老”在中国尚属新事物,在目前形势下,来自各方面的因素都将给“以房养老”的推广带来不少阻力。
 
  再者,由于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波动较大,导致保险公司与“以房养老”客户对于房产未来的价格走势产生认识差异。在某些人的传统观念里,认为“以房养老”并不是稳妥的投资方式。比如,以500万元的房产月领1.5万元,这本经济账对于老人而言,实则是吃了亏,因为房子卖掉或出租比“以房养老”收益更高。道理很简单,银行给房子估价500万元,但卖出换取现金,再去租房岂不是更好?反正房子也只有70年或50年的房龄,老年人上了年纪,不需要那么长的房龄,用剩下的钱改善生活或支持子女,甚至去投资都比拿房子换“活”钱养老,要来得更实在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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