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保”不转统筹基金的办法,可能会影响接收地积极性;“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不累计年限,也可能会影响参保人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据《新京报》报道,人社部近日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旨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种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养老保险对老年生活影响广泛,历来在各项社保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我国老年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也越来越受到民众的关注。适时出台相关制度衔接办法,是推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促进人才流动的重要一步。
因各地历史情况不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保统筹层次不高,地域性强,导致了当前社保制度碎片化的现状。人社部、财政部曾在2009年出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了“职保”制度内跨统筹区域的衔接问题;现在拟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重点解决跨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可以看出,有关部门采取的是“渐进式”分块推进的办法。
对养老险的转移接续,民众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个是资金,一个是年限。从资金上看,“职保”主要由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形成,“新农保”或“城居保”则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形成;从年限上看,是否满15年都是能否享受相应待遇的最低条件,但因各自缴费数额差距较大,设计合理的转移接续制度难度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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