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养老保险新政,大众最关心的就是个人账户资金今后是否会缩水,退休后领取的保险金是否也会相应减少。
记者特意请蔡处长以模拟事例进行了推算。以南昌市参保对象为例,老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养老金=南昌市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总额÷120;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则改为养老金=南昌市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个人账户总额÷计发月数与个人退休年龄等挂钩。
先来看一个“中人”。王先生,60周岁退休,缴费年限30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15年。假设其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500元,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南昌市2004年该数据为1280元),个人帐户内已有储存额16000元。
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王先生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1500×20%+16000÷120个月+1500×1.2%×15年=703.3元;按新办法计算,每月基本养老金=(1500/2+1500/2×30%+16000÷139个月+1500×1.2%×15=835.1元。很明显,新办法比老办法增加了131.8元。
再来看“新人”。刘小姐2006年1月投保,55周岁退休,缴费年限35年。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000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
若按老计发办法计算,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2000×20%+3000×11%×12×35÷120个月=1555元;按新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3000/2+2000/2)×35%+3000×8%×12×35÷170个月=1468元。相比之下,新政后少了87元。
就此结果蔡处长指出,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后,老人实行老办法,不会受新政的影响。而属于“新人”和“中人”的职工,粗算大致缴费23年后,退休金水平和原来计发办法水平相当。以这个缴费时间点为界,缴费工资高、缴费年限长的,新办法是增加的;反之,职工缴费工资低、缴费年限短、退休时间早,新办法是减少的。从目前来说,多数人的工作或缴费时间长于23年,所以说该计发办法对多数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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