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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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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现养老保险缴纳中断的情况,需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对于劳动年龄内的男性一般是60岁,女性50岁,都是可以进行补缴的,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就不能再次申请补缴费用了,而对于不能补缴费用的情况,我们来一一进行分析,进行规避,才能够让我们保险使用效果更好。
  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

  据介绍,2011年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对补缴范围条件、补缴基数和比例、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以及个人账户和缴费工资指数做了明确的规定。

  凡是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中,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基数和比例

  按历年或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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