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个时间节点是“投保犹豫期”。所谓的投保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签署保单后的10天内,如果经过再三考虑觉得该险种不适合或者由于其他自身的原因不愿意投保了,那么可以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可以无条件与投保人解除合约关系,并且不会扣除违约金之类的相关费用。投保人常常是因为周围的朋友或者保险销售人员介绍某种保险有多好多好,然后一时头脑发热就决定购买了,回去之后才发现这款保险虽好,却不适合自己目前的情况,反而会增加负担。这个时候,保户就要好好利用投保犹豫期,只要在10天之内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就可以免去不必要的负担。如果是犹豫期过后再提出退保,那么保险公司就会向您收取一笔不低的退保费用。所以,保户一定要利用好相关的规定,争取自己拥有的权利。
第二个时间节点是“缴费宽限期”,这个时间节点是保险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增加的,是指保单上要求缴费的期限之后的60天内,保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缓交保费。在60天以内缴清费用的,保单视作有效;如果超出了这个宽限期,那么保单就失效了。许多保户不注意这个时间,到需要理赔的时候,才发现保费没有及时交,那个时候就追悔莫及了。一般保险公司会提醒用信件的形式提醒客户最迟的缴费时间,如果保户的地址有变更一定要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否则收不到信件的提醒会耽误最后的交款时间。
第三个要注意的时间节点是观望期。观望期笔者在之前的段落中有介绍过,一般是出现在重疾险等医疗保险中。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设定一个观望期,规定过了观望期,投保人病发,才可以给付赔偿。如果是在观望期内的,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保险公司的这一规定也请各位投保人注意。观望期的设定一般是三个月或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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