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交至18周岁
保险责任:
一、小孩生存至18、19、20、21周岁,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教育保险金。生存至25周岁,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婚嫁保险金。生存至60周岁,按基本保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
二、18周岁前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8周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保险利益:
大学教育金:18周岁领取24000元.
创业金:22周岁领取24000元.
婚嫁金:25周岁领取24000元.
满期金:30周岁领取18000元
身故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岁之前身故,公司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18岁之后身故,公司按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成长保障金:
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岁之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公司从发生风险之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额的50%,即15000元给付成长保险金,直到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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