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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避税避债注意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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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常常说购买保险可以“避税”,但实际上,当出现一定的财务状况或者债务纠纷时,只有指定了受益人的寿险保单,才能不作为遗产处理,不需要用于偿还债务。

  一纸“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的文件,引发了“富人险”的投保热情。保单的避债、避税功能,成为很多保险公司推销产品的噱头,再次步入公众视野。那么,当出现一定的财务状况或者债务纠纷,保单能凭借避债避税的特质而免被追偿,这一听起来神乎其神的功能,是否真的如想象般有效?

  只有寿险能避税

  国际上虽然并不乏购买大额寿险保单以规避遗产税的案例,但实际上,国内遗产税开征期限并不明确,对于更多保险客户来说,购买保险产品更多是起到保全资产的作用。记者查询到,目前,国内关于保险避税的相关法律有《个人所得税法》,其中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而这一赔款并不特指人寿保险,而是全部的保险赔款。

  有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在所有保险产品当中,只有寿险能够避税。因为人寿保险属于人的生命财产,不需要缴税。”

  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其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这意味着,不管产品是定期寿险、终身寿

  险或者两全保险,都属人寿保险的范畴归属,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保险公司以类似年金形式返还的产品,实际属两全保险。

  而其他类型的保险,如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只有受益金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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