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生命福星高照保险就拥有对孩子一生的呵护。
合同成立孩子就拥有40种大病10种轻症的保障;
在一年内因为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所缴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在18周岁前给付所缴保费的105%与累积红利对应的现金价值,还有终了红利。18周岁后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之和及终了红利。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一年后罹患重大疾病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此时主保险合同保险金额按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相应减少,主合同的保费、基本保额对应的现价按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比例减少。
一年后患轻症,被保险人可以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的20%领取保险金。
随着保单持有时间延长,保额不断长大,在60岁时可以全部或部分转换年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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