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终身寿险 > 正文
终身寿险 不定期的死亡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提到寿险,大家一定不会陌生。目前市场上的寿险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期寿险一种是终身寿险。顾名思义,定期寿险有保障时间限制,而终身寿险则是保障终身的,那么到底什么是终身寿险呢?终身寿险有哪些特点又有哪些适用范围呢?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也就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要终身承担保险责任,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终身寿险的最大优点是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永久保障。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或称“退保金”)。终身寿险按照交费方式,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和趸交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死亡,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岁,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有普通终身寿险单和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单两种基本形式。

  1.普通终身寿险单。

  普通终身寿险单是一种灵活的寿险单,投保人可以改变终身缴付保险费的方式。它是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最普通的保险。具有下列特点:

  (1)提供终身保障。

  (2)以适量的保险费支出提供终身保障。终身缴费方式使年均衡保险费较低,适用于中等收入者购买。

  (3)在保险单失效时支付退保金。在保险单生效的1至3年内,一般不支付退保金,因为在签发保险单时保险公司支付了代理人佣金和其他费用。但到了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岁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等于保险

  金额,倘若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岁,仍可以取得保险金。如果一个人在35岁时投保了普通终身寿险,那么该份保险单也可以看作是一份为期65年的两全保险单。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