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产品特色
1.终身高额保障,回归保险真谛;年年分红,岁岁平安;
2.7种交费期限,任你灵活选择;减额交清,疏缓人间困境;
3.生产尊严提前给付;附送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规避遗产税,让您后顾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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