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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险企保户质押贷款超2千亿 连续四年年增300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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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这种通过将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进而获得保单现金价值一定比例的贷款的方式,越来越受到客户,尤其是高净值客户的青睐。
 
  双赢业务
 
  保户质押贷款近年的快速增长,源自保险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的动力。
 
  从客户角度来讲,《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采访了解到,通常情况下,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是高净值客户为资金周转所用。而这项业务自2012年以来的快速发展,除了客户资金周转需求外,还有另外一方面原因,即,随着理财渠道日渐多样,部分客户将保单质押是有“投资冲动”的,他们将这部分原本趴在保险公司账上的钱用较低的贷款利率盘活,同时也不影响享受保障的权益。
 
  而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保户质押贷款的利率要比银行存款高,属于一项安全性较高的投资,会带动利息收入增长。如披露相关数据的新华保险数据显示,其2016年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由2015年的9.79亿元增长至10.30亿元。因而,保单质押贷款是一个双赢的业务。
 
  保监会相关人士曾表示,保户质押贷款增长较快反映出,保险产品金融属性更为完善,正日益满足保单持有人对保单的多样化需求。
 
  对于该项业务的积极意义,保监会有过表述:“对于在财务上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的投保人,与退保相比,保单质押贷款对投保人更加有利,既可以有助于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合同约定得到保险保障。此外,寿险公司对于办理保单贷款的投保人收取利息,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保单现金价值正常的保值增值。”保单质押贷款对服务小微企业的作用亦得到监管机构的肯定。
 
  贷款上限不得超过现金价值80%
 
  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于2016年9月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76号文)要求,人身险产品的保单贷款上限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而不符合该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要在2017年4月1日前需全部停售。
 
  从保单贷款上限来看,根据上市险企2016年年报的披露,中国人寿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将贷款金额上限设定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至90%,新华保险称贷款上限为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未明确表示比例的具体数值。
 
  其中,中国人寿是在2015年将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上限提升至保单现金价值的。在此前的2014年年报中,中国人寿的相关表述为,“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且贷款金额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的80%。”
 
  而按照76号文的要求,那些保单贷款限额高于现金价值80%的产品,今年将面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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