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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鑫账户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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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生存保险金后,个人账户价值每年于年生效对应日按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等额减少。
   不少消费者购买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后,往往比较关注保单的账户价值,毕竟这关乎到其收益情况。鑫账户两全险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五种情况,即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直接计入个人账户、单利方式结算利率、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生存保险金领取以及非结算日终止合同,投保者还应加以了解。
 
  中国人寿于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合同生效日为本合同设立个人账户,若“鑫账户”合同终止,个人账户同时终止。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个人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1、投保人交付的一次性交付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以后交付的追加保险费减去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2、在每月的结算日,中国人寿按公布的结算利率采用单利方式对个人账户结算利息,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账户价值计算方法
 
  3、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时,从个人账户中扣除申请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
 
  4、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生存保险金后,个人账户价值每年于年生效对应日按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等额减少。
 
  5、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合同在非结算日终止时,中国人寿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采用单利方式对个人账户结算利息,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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