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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盛终身寿险详细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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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投保门槛低,偏重保障,可以附加“平安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大病;附加“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医疗报销;附加“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医疗费用A(B)"保生病住院报销。附加险是交一年保一年。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是隶属于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主要保险类品种。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投保门槛低,偏重保障,可以附加“平安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大病;附加“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医疗报销;附加“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医疗费用A(B)"保生病住院报销。附加险是交一年保一年。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是指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权利。“分红型”的分配盈余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决定,可以分年领取,也可以合同到期一次领取。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享有参与分配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若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并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分红的具体情况。
 
  领取方式
 
  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公司,按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红利分配时,如果签订的本主险合同附有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则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同时等额增加本主险合同和其附加的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变更领取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在保单年度中本主险合同终止,以上一红利派发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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