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控重疾险谋变脸
像任何行业一样,寿险市场的晴雨变化和发展曲线,同样与国家政策"血脉相连",尤其是近年来,包括重疾险在内的健康险更是处于政策调控的"风口浪尖"。
2006年9月1日,国内第一部专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即只保"健康",不再"返还"。所谓生存给付责任是指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上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付给被保险人一笔生存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通俗地讲,即指"有病理赔、无病还本"。
据悉,当年国寿"两康"是按长期寿险产品向保监会申报的,具有寿险的特点,而且,"康宁定期"尽管也有满期"还本"功能,但还本后保险合同同时终止,因此在2006年的政策"洗礼"中,"两康"最终经保监会批准被保留了下来。
2007年8月1日,国家再出重疾险新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同时,保险责任范围也全面"刷新"。因应政策变化,随后国寿"两康"也对个别条款进行了微调。
然而,今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最终促使成热销10年的国寿"两康"正式停售或改版。
"新规定令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道德风险骤增。面对可能大幅提高的运营成本和赔付率,保险公司对既有的相关险种不得不作出取舍或调整。"有专业人士指出。因此,两康停售或改版自然成了国寿的选择。
事实上,在新《保险法》的"重压"下,不仅仅是国寿"两康",在今年的寿险市场,有关险种停售或变脸的消息一直不绝于耳。从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到新华人寿、太平洋安泰人寿等公司的相关产品,今年以来,加入停售行列的险种已不下14款。而停售的产品主要集中在返还型重疾险、分红险两全保险等热销险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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