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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意外十级伤残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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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结论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索赔的重要依据,能够直接影响法院判决赔偿的数额。对于伤残什么时间可评定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

  依据2010年年度标准计算,适用于2010年5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

  1、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14718.25元×20年×10%=29436.5

  农村居民:5150元×20年×10%=10300

  2、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9678.8元/年×计算年限

  农村居民:3350元/年×计算年限

  计算年限的法律规定为: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受害人家属得具体情况可以计算出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它费用,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它后续治疗费。

  提示:受害人如果自己支付医疗费的一定保存好医疗费票据,以备维权时使用。实际案例发生过受害方、肇事方均交纳过医疗费,但单据被一方持有,另一方无任何证据的情况,无法说明自己支付的费用数额。

  4、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实践中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无固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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