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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团体意外伤害及身故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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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意外伤害及身故险旨在对现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之外的意外身故、意外烧伤及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意外伤害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有效的补充。

  投保范围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人数必须达到在职人员总数的75%以上,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5人。

  二、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效力终止。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连续投保本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为投保人办理连续投保手续,并按连续投保当时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重新厘定费率并收取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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