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缴费,逐年返还
短短几年就可以完成缴费,极为适合有短期缴费需求的客户
2.生存现金,递增领取
即保费缴清后,年年返还,让客户更早领取生存现金,并且生存现金岁岁递增(直至首年年金的2倍),帮助客户抵御通货膨胀,用稳健的方式帮助客户来积累持续的现金流。
3.全残豁免,额外给付
一旦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客户可免交其后各期保费,除生存现金外,还将获得全残保险金
4.红利相随,锦上添花
年年分红,与客户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5.满期给付,安享晚年
在88岁生日之际,给付保险金额,领取贺寿金。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被保险人18岁生日前身故,则公司按照以下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应缴已缴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按年缴方式计算的主合同年保险费-累计已给付的生存现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被保险人18岁生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身故,则公司按照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是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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