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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注意“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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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定期寿险即“定期人寿保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为此,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定期寿险时应注意可续保和可转换两个条款。

  定期寿险即“定期人寿保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为此,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定期寿险时应注意可续保和可转换两个条款。

  “定期寿险是一种消费型保险,与储蓄型寿险相比,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其保费要低得多;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约定保障至规定年龄。”重庆保险专家说,定期寿险比较适合四类人群购买:一是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较高的人;二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三是新兴企业的员工;四是私人企业的合伙人。

  “但是,随着保险需求和经济收入状况的改变,只提供基本风险保障的定期寿险无法满足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因此保险公司为投保人设计了‘可续保’和‘可转换’两个重要条款。”重庆保险专家说,可续保条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不需要体检,即可续保一个期限和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期寿险,但投保人续保时的年龄与续保次数不能超出保险公司的规定;可转换条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将定期寿险转换成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以满足更大的风险保障,而且在行使转换权时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金融危机中须理性投资

  金融危机使理财市场受到不小震荡,对此银行和投资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防范风险?从事个人金融服务20多年的资深银行家汇丰北京分行行长丁国良27日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丁国良建议,目前金融危机还未过去,市场形势也不明朗,投资应以稳健为主,保本产品由于本金在到期时获得保障,属于风险较低、比较稳健的投资,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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