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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理赔查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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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首次对保险公司的各项基本服务做出标准化的规定,以提高人身保险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利益。目前,该意见稿正在向业界征求意见。

  人寿保险理赔查询12项服务有了基本标准

  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业务的柜面服务、销售、承保、客户回访、保全、续期、理赔、应急机制、信息披露、咨询投诉、服务质量保证与监督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统一的要求,并表示是保险公司面向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基本标准,各项均需达标。

  比如,其中明文规定柜面服务场所应有明显的服务标示牌,明示服务指南、服务流程等,帮助客户了解服务环节和服务内容。服务场所应设置监督投诉箱或客户意见簿,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本公司的服务监督电话。柜面服务人员应着职业装,佩戴工号标志或识别卡,行为举止应符合职业要求,仪表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

  人寿保险理赔查询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

  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向社会公布本公司的服务电话,对外提供咨询、投诉、回访、接报案、预约等多功能服务,实行每天24小时电话服务制度且人工值守服务不少于每周5天,每天8小时。保险公司应对公示的服务电话建立来电记录制度。保险代理机构也被要求应在营业场所公布被代理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

  人寿保险理赔查询电话销售必须明示身份

  针对一些投保人反映有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假借其他机构名义销售保险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规定,通过电话渠道销售保险业务的,应主动告知销售人员姓名以及销售资格证书编号,并告知投保人查询保险合同条款的有效途径。保险销售人员拜访客户时,应出示展业证、工作证或执业证等销售资格证书,并主动出示保险合同条款。严禁销售人员代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名。

  防止误导投保须提示

  受利益驱使,销售误导一直是人身保险市场的一个“顽疾”。此次保监会在服务规范中要求各保险公司建立投保提示制度。规定代理人需要提前向消费者提供保险合同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向消费者说明合同内容,重点说明投保条件、责任免除或限制、犹豫期规定、退保损失等。

  征求意见稿强调,“销售人员应提示投保人认真阅读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连保险的产品说明,由投保人签名确认,并特别提示分红保险红利的不确定性,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和结算利率的不确定性,投连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和投资收益可能为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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