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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监管函 新华人寿保险等14家被开千万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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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保监会网站消息,2011年,永安财险、人寿财险、人寿保险等14家公司的80个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多发,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虚列中介业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资金等尤为严重。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2011年,永安财险、人寿财险、人寿保险等14家公司的80个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多发,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虚列中介业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资金等尤为严重,因此,保监会19日就保险基层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向14家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

  保监局依法对上述80个机构合计罚款1006万元、警告2家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6家,涉及业务3项、销售渠道3个;依法警告79名责任人,罚款78人计190。1万元。同时,依法向税务部门移送了偷逃税款等违法线索2起。在此基础上,向14家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进一步要求法人机构要在做好自查自纠、健全内部管控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严格内部责任追究、狠抓制度执行等方面采取措施,全面规范中介业务经营行为,督促其与保险中介机构建立起合法、真实、透明的合作关系。

  中国保监会在监管函中明确指出,各公司要严格按照《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及内部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对高层级管理人员和上级机构管理人员的问责、内部处理和内部通报。

  《意见》指出,要以省级公司为单位部署开展中介业务合规性自查自纠,彻底查清虚假的、不真实的中介业务,全面清理无资质的、不规范的中介业务渠道和机构,在省级公司自查自纠基础上,总公司要进一步组织抽查,确保基层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位。要着力从制度流程等方面强化中介业务合规管理,将合规要求纳入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相关考核指标,细化对中介渠道、销售人员、代理关系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加强内部授权管理,改造优化计算机业务财务管理流程,确保业务财务系统完整真实反映实际业务操作过程和信息,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制度有效落实。要在2012年2月28日前将包括责任追究、自查自纠、加强制度建设等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中国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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