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信息披露大限将至,然而,4月26日,《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打开116家保险公司官网发现,公司对披露信息的热情似乎并没有那么迫切。更多的情况是“没动静”。
2010年6月12日正式施行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互联网站和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据《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统计,截止4月26日,61家人身险公司中,披露年度信息的公司仅有11家;在55家财产险公司中也仅有16家公司公布了年度信息。
其中,平安保险、中国人寿、太平洋(601099,股吧)保险、人保财险等四家上市公司信息也已经披露完毕。因为《办法》有如下规定,“上市保险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已经披露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可免予重复披露。”所以,原则上,上述几家公司可以不在官网做信息披露。
寿险公司信披完善者18%
监管海量罚单无人认领
另外,披露信息较完善的寿险公司包括,中航三星、华泰人寿、英大泰和人寿、中德安联、人保寿险、合众人寿、君龙人寿、中融人寿、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平安健康、平安养老等,占寿险公司总数的18%。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的,应当披露相关信息并作出简要说明”,然而更为常见的是,公司对“更换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者注册地发生变更”信息的更新较为及时,然而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偿付能力出现不足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等项却讳莫如深,而对于“保险公司或者其省级分公司受到中国保监会的行政处罚”的信息更是避而不谈,保监会网站披露的海量的罚单信息,竟没有一家公司官网愿意认领。
记者在寿险公司信息披露中发现,大部分公司只有基本信息,如新光海航、昆仑健康、长生人寿、中新大东方(600327,股吧)、百年人寿、中宏人寿、信泰人寿、瑞泰人寿、天安保险、正德人寿、华夏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中意人寿、民生人寿、人保健康、泰康人寿等16家公司,占到寿险公司总数的26%左右。当然,以上公司没有可公布的临时信息的情况在所难免。
基本信息与临时信息在官网均有体现的公司包括交银康联、中法人寿、才长城人寿、光大永明、海康人寿、恒安标准、招商信诺、金盛人寿、国泰人寿、幸福人寿、嘉禾人寿、国华人寿、太平人寿、友邦保险、新华人寿、生命人寿、中荷人寿、海尔人寿等21家公司,占寿险公司总数的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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