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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身保险金算不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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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也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请看以下案例。

  为何两则案例中,想打人身保险金主意的原告均遭遇败诉?原来,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在这些情况下,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人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然而,对照以上规定,在季先生的案例中,由于他生前指定妻子为受益人,因此,他的父母就无法将保险金作为遗产来继承了。

  同理,在廖先生的案例中,由于他投保时已指定其子为受益人,因此这笔保险金就不是他的遗产,而属于其子个人所有。于某以保险金偿还债务的诉请,自然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也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这就为人身保险金是否一定属于遗产的争议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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