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人身保险金能否当作遗产?在许多人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实际上,情况并不那么简单。不信?请来看两则案例。
案例一:
季先生遇车祸身亡,由于他生前投保过人身险,并将妻子作为受益人。因此,保险公司向后者赔偿了3万元的保险金。然而,季先生的父母得知此事后,认为这笔保险金是儿子的遗产,他们才享有继承权。鉴于季先生的妻子坚持这3万元应归她个人所有,两位老人将儿媳告上法庭,结果却并未获得法院的支持。
案例二:
2007年初,廖先生向于某借款8万元做生意,期限3年。其后不久,廖先生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身险,并指定其子为受益人。去年6月,廖先生突发疾病身亡,保险公司向其子支付10万多元保险金。于某听闻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廖先生之子所得遗产(保险金)偿还其债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他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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