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深度评论 > 正文
人寿保险被忽悠成存款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把保险“忽悠”成存款,几乎成了保险业的“潜规则”。不过,保监会已经开始严查这种行为,保监会就因中国人寿误导性宣传而对其进行了处罚。

  于是,刘小姐将中国人寿涉嫌违规宣传的情况向保监会投诉。7月份,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在回复的“告知书”中称,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电话销售、宣传资料和官方网站将保险产品介绍为存款的问题属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中国人寿欺骗销售被罚

  投诉者近日迎来了保监会的处理结果。保监会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决定对国寿股份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

  经保监会查实,2010年4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产品中心>电话销售保险>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页面存在以下误导性内容:“选择20万基本保额的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选择按月存款,月存560元,存10年,孙小姐即可得到以下保险利益:1、存款10年,额外附赠10年保障,保障期间长达20年。”

  “我会进一步向保监会反映,希望保监会对中国人寿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如果不能实现诉求,我将向法院起诉中国人寿。”刘小姐坦言,保监会的处罚决定还是太轻了,并不能起到真正惩戒的效果。这种虚假宣传并不仅仅出现在处罚书中提到的官方网站上,中国人寿的电话营销人员和纸制印刷品进行了同样的虚假宣传。这显然说明中国人寿的多个部门在集体进行有组织的“非法经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