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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不保险,寿险被指欺诈车险又曝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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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1月有媒体报道,淄博市市民蒋维华在2007年2月购买了平安人寿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后,2008年1月诊断出重大疾病——多发性硬化症,却被告知不在理赔范围内,4年后重新要求理赔之路费尽周折。律师称,平安人寿的行为涉嫌欺诈。5月20日,央视再曝平安车险违规违法,平安车险存在低价诱保、高价续保等四大陷阱。

  一样的保险,便宜的价格,这样的好事,谁不想落到自己头上呢?重庆铜梁的代女士就从广告中发现,有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很便宜,于是就在这一家保险公司投了保,可是两年过去了,她发现,自己购买的这所谓便宜的保险里陷阱重重。

  一次事故被算作两次,车主难享无赔款优待;低价诱保,高价续保……最近,央视曝光了平安车险的种种陷阱。此外,不少保险公司拒保“老旧车辆”,专家认为,这违反了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保某类车辆的保险业务”的规定。

  陷阱1:拒改信息,无赔款优待泡汤

  重庆铜梁的车主代女士买了新车三年,只出了一次事故,却被保险公司算成两次,因此多花了保费钱。

  2010年3月,代女士的车出了个小事故,当年10月,她获得人保公司315元的正常理赔。2010年保险到期前,她听说平安保险打85折,于是转投平安电话车险。由于之前有一次事故,当时她没有享受到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指的是保险条款中“上一保险年度无赔款记录保费优惠10%”的规定。

  2011年代女士在平安续保,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有一次事故,还是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为何一次赔案连续两年影响享受优惠?保险实务专家潘浩称,这种失误是由于2011年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理赔统计信息的口径调整所导致。原来中保协是以报案时间为理赔的统计口径,后来调整为以理赔结案时间为统计口径。如果消费者的理赔正好在这个时段,就可能被重复计算。

  专家指出,保险公司只要提交一份简单的修改申请,中保协就可以很容易地在车险的后台进行数据调整。然而,平安保险却以“送小礼物”等方法了结此事。潘浩称,如果消费者连续三年不出险,能享受七折的优惠。如果这个信息没修改,消费者就难以享受这个优惠。

  陷阱2:先哄再“宰”,客户感觉遭算计

  在第二次购买了平安电话车险之后,代女士发现,平安保险给她计算的保费也无法理解。

  第一年当她从人保转到平安投保时,她的主要险种都是按0.86的系数计算的,也就是说优惠了14%左右。而当她第二年在平安保险续保时,保险优惠系数却变成了0.95。潘浩表示,保险公司在第一年通过较高的优惠把客户拉过来。但在第二年,又通过较低的优惠从客户身上攫取了较多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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