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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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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特色在于指60岁前后两个9%的生存保险金返还。客户可以根据阶段的不同,运用返还金去规划自己的美好生活,让一生无忧。进入累积生息账户的返还金,按月复利累积,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不仅可以让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还能有效的缓解通货膨胀,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产品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
 
  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
 
  基本责任
 
  关爱年金:
 
  犹豫期后按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的10%给付关爱年金;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每2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每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至80周岁。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倍;
 
  2.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可选责任
 
  祝寿金: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合同可选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可选责任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约定领取日之前(不含祝寿金约定领取日)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可选责任保险费和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现价较大者的1.05倍与可选责任累积红利保额现价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案例演示1
 
  尊贵人生丽人计划
 
  张女士,30周岁,是一家外企公司的高级经理,收入丰厚,有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为了提高生活品质,她购买了10万元保额的尊贵人生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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