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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黄金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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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百年黄金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是百年人寿公司在银保渠道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两全保险,六十周岁之前都可以购买,十年交费,保障十二年,是一款不错的年金产品。该产品从第一年交费后第十一日即可领取基本保额7%的生存年金,以后每年按照基本保额7%领取,一共可以领取十二次。

  产品类型:银保产品、两全保险、分红寿险

  保险公司:百年人寿

  适保人群: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2年

  缴费方式:10年

  犹豫期:10天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的,于每个保单年度按基本保额的7%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共给付12次。首次生存保险金将在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的第11日给付,其余各次的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保单周年日起的第61日给付。本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不给付生存保险金,但给付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①若被保险人发生以下两种中的任一种意外伤害事故,并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发生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我们除给付事故发生时的当年度保额,还按基本保额的1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事故发生时当年度保额之外的给付数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发生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除给付事故发生时的当年度保额,还按基本保额的2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事故发生时当年度保额之外的给付数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效力终止。

  ②若被保险人因(1)款或(2)款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当年度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③若被保险人因(1)款或(2)款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时未满18周岁,不支付身故保险金,但无息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3.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生存,按本合同的当年度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产品特点

  资金很安全,到期十二年,专家帮理财,期末享分红

  交通高保障,百年护身符,年年安全奖,即交即领取

  携手联合国,关心下一代,首卖特别爱,失去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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