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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规划是否宜从“两全保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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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两全保险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和分红,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我从来没投过保险,最近想为自己开始做养老保险规划,保险营销员向我推荐了一种两全保险。这种保险到底怎么样呢?是否合适作为我的第一份保险呢?
 
  两全保险又称混合保险,是寿险行业最常见的一种险种类别。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期满生存,都可以获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如果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死亡,保险公司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仍生存,则被保险人本人可得到保险金。
 
  两全保险的特点之一是“储蓄”功能比较突出,在形式上颇类似于在银行零存整取。被保险人按月(或年)交付保费,若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死亡,其受益人可以得到保险金;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则能够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因此,两全保险一方面常常被用来做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障规划,即通过定期交付保险金,“强制储蓄”,来解决自己退休年迈时的养老保障问题。另一方面,因其有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后,高额保险金可留给家人,可体现被保险人对家人的责任。
 
  有人发现,相较于其它的非两全险(单一保生存或死亡的),两全保险的费率较高一些。这是因为,定期死亡保险和定期生存保险中,保险责任都只有一项(即死亡或生存),保费则相对低廉。然而在两全保险中,保险责任同时有两项(生存和死亡都保),因此,两全保险的费率要高一些。
 
  案例演示
 
  近日,太平人寿受理了一起银行保险客户意外身故理赔案件,向被保险人家属给付16万余元保险金。据悉,2011年3月24日,客户刘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喜盈丰B款”两全保险产品,保额52500元。天有不测风云,2012年12月9日,天降小雨,他在六盘水市钟山区一砂石厂内工作时,意外被高压电击中致昏迷,被其他工友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当日身故。
 
  他的突然离世,使家人陷入极度悲伤之中。事故发生后,刘先生的家属前往太平人寿申请理赔。太平人寿启动意外身故理赔程序,认真仔细核对理赔材料。通过走访公安局派出所、刑侦大队、医院、案发现场等处核实事故情况后,确认该案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太平人寿迅速于2013年2月4日作出理赔决定,给付16万余元。
 
  刘某的“喜盈丰B款”保单上标示的保额不足53000元。为什么最终给付16万余元呢?其家属提出了疑问。太平人寿解释,根据“喜盈丰B款”保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单受益人可获得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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