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不仅为您提供身故风险保障,还能定期为您提供定额返还金,以满足您人生各方面的需要。同时,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投资与经营成果,不失为家庭理财与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定期返还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周年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定额返还金。
二、保障递增
身故保障逐年递增至保险费交付期届满,以抵御通货膨胀的负面影响而造成保障不足。增加方式如下:
交费期内身故保障=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1+5%×(保单年度-1)};
交费期满后身故保障=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1+5%×交费年数)。
三、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按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障程度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四、现金红利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政府主管机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现金红利。
五、保单借款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保险单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可达到保单现金价值的70%,每次借款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六、保证现金价值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逐年增加,且按保单经过年度列明于保险合同。无论投资收益如何波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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