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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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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是一款银保产品,具有理财的功能。如果想购买医疗类,健康类,意外类的保障,建议跟本地的代理人进行了解咨询,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组合。
  发行公司:人保寿险 保险类别:分红险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28天-75周岁 保险期限:5年、6年和10年
 
  购买渠道:银行
 
  缴费方式:期缴,趸缴 年缴期限:5年
 
  保单贷款:是
 
  贷款比率:80.0%
 
  收益分配方式:现金收益,累积生息,抵交保费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的赔偿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若您选择一次交清保险费,则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所交保险费×[100%+5%×(身故或全残时保单年度-1)]。
 
  ②若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则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100%+5%×(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1)]。
 
  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按如下方式确定:
 
  (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等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止本合同所经过的整年数加1。
 
  (2)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外身故或全残的,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等于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年数)。
 
  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包括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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