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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盈两全保险的基本情况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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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的疾病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根据以下情况来来给付,并且本文通过一位私企老板的具体案例对这款产品进行具体分析。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理财有利:多重收益,分红添彩,抵御风险,保值增值。

  保障有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高额赔付,有力保障。

  满期有礼:满期给付,保全资产,稳健理财,投资有礼。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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