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利(B)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特色
1、利益保底,上不封顶
设最低保证利率(目前年保证利率为2.5%),同时分享资本市场投资收益,上不封顶。
2、月月复利,日日生息
每月公布结算利率,账户价值复利增值,每天计息,使您的利益最大化。
3、持续奖金,步步高升
我们将分别于约定的时间向您分配持续奖金,且奖金的比例逐年提高,不断增加您的保单账户价值。
4、多重保障,更加安心
本保险提供高额意外和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障,且保障金额将随保单年度增加而增长,最高可达五倍保障,让您愈保愈安心。
5、领取灵活,质押贷款
急需资金时,您可按约定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也可按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
投保说明
投保年龄:90天—60周岁。
保险费:每份趸交1,000元,最多可投保50份。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周岁。
投保流程:携带身份证件到银行、邮政网点即可投保。
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障:给付期满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2、身故保障: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下表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相应倍数给付“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合同终止。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下表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相应倍数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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