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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阳光灿烂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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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阳光灿烂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承担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两种保险责任,出生30天至16周岁为新华阳光灿烂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投保年龄。
  4.交费期限:年交至被保险人十八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将按各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高等教育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22、23、24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将按各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5%给付“深造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将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金”;

  4、被保险人生存至30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将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给付“发展金”;

  5、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将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给付“养老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18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将按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的6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文章来源:新华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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