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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华瑞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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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为自己日后的生活作保障。关键是要挑选到适合的保险。国华华瑞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2009)如何?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产品特色

  l短期投入,稳健回报

  l坐享红利,额外惊喜

  l高额保障,风雨无忧

  l保单贷款,方便应急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5年

  交费方式:趸交

  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以下两项的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基本保险金额与50万元的较小者。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50万元的较小者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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