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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富贵两全保险b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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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金鼎富贵两全保险b款除了满期保险金外,提供四种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让您遭遇生活的意外时能冷静面对。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除民航班机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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