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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成长快乐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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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命成长快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既可作为小孩的教育储蓄金,还可以作为长大成人后的创业金、安家金,同时更可作为退休之后安享晚年的养老金,兼具了分红储蓄与保险的功能。

  3、满期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上载明的合同期满日,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4、提前满期保险金给付

  本合同可经投保人申请,在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以下简称提前期满日)提前满期,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50%给付提前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投保人需在提前期满日之前至少提前六十天向本公司书面提出提前满期申请。

  5、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上一会计年度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险合同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

  分红是非保证的,若有红利,红利的领取方式为:

  a.现金领取;或

  b.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计息。本合同效力终止时,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一次付清。

  若投保人没有选择上述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处理。投保人可变更红利领取方式。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红利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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