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说明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累计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计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3、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及国寿鸿丰两全保险(2005版)条款为准。
了解详细
意外身故趸交(一次性交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期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
疾病身故一年内保险金=所交保费(不计息)
一年后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趸交)(一次性交清)
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期交)
满期保险金趸交(一次性交清)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期交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保单借款在满足条款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保单借款,借款金额最高可达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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