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市场上关于万能险破题给保险市场带来好处的观点可谓甚嚣尘上,依据征求意见稿,万能险将提高风险保障程度,并将进一步下调初始费用率压缩价格战。在众多保险专家看来,万能险费改新政将成一把双刃剑,在降低保险消费者经营成本的同时也将加大险企现金流风险。
向保障本质靠拢
提高风险保障额度
意外和疾病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
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在2007年下发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中,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仅规定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以珠江人寿的汇赢一号为例,根据条款显示,“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终止”。那也就意味着,若投保1万元,一旦发生投保人身故则只能赔付1.05万元。
而征求意见稿则要求,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应满足两个条件之一,一是意外和疾病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二是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
对此,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此次改革强化产品的保障功能,要求险企将保险功能提高,不能把万能险当做理财产品来卖,这对保险公司在未来产品设计上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他们在经营方面考虑得更细,从而引导险企调整业务结构及更加规范经营。
缓解价格战
调整初始费用
期缴万能险的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上限比例,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为40%和20%;趸缴万能险的初始费用上限比例,5万元及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5%和3%。
初始费用即保险公司的运作费用,其中包括保障管理费、运营费和业务员佣金三个方面,通俗来说就是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各项成本总和。在投保的最初几年,保险公司扣除的初始费用比例比较高,实际进入账户的资金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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