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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统一养老院险费率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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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老人一跤摔“倒”了养老院的情况在未来有望被终结。日前,民政部、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对养老机构采取统一保险合同参保。

  保险机制的引入将转移机构的意外风险,有利于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

  责任险有望降低养老院经营风险

  入住养老院的老人是集高龄、高风险的群体,发生意外的几率很大。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养老机构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经常有家属会隐瞒老人真实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生意外,就会引发家属高额的索赔,养老院在此期间往往会非常被动。《意见》指出,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可以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养老机构责任事故善后处理也会更加容易和规范。

  北京松堂关怀医院副院长朱林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养老是个微利行业,有时一个老人出现意外,养老院就会被家属索赔的官司拖垮,甚至几年不能翻身,如果能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让双方共同分担风险,也可以提升养老院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夕阳”产业已逐渐成为朝阳产业的大背景下,经营风险降低将会在未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到产业中来。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北京从2012年年底开始,已经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综合责任保险的主要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三项。每张床位保费160元,赔付标准制定得十分具体,细化到死亡、伤残、骨折、住院津贴、残疾用具费用等八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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