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公共场所跌倒摔伤等,将有望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昨天,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联合出台《北京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暂行办法》,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支持开发基本型商业保险产品。
据了解,该暂行办法将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出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依托中标保险公司的优势力量进行市场化运作,今年向老年人推出该项保险。
据了解,该办法实现了对老年人的四“全”保障。在老人自愿的原则下,覆盖全市户籍老人,对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四类困难老人参保,市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在保险范围上,把为老服务场所“全”涵盖,老人可享受优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场所,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公园景区、参观公益性文化设施、医疗机构就医、参加公益活动和参与社会服务。办法还引导社会“全”参与,如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引导社会舆论,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出资为老人集体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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