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型投资575,871-49,178108,63377,224571,228
股权型投资75,09475,094----
定期存款228,272-69,35950,902126,2109,298
存出资本保证金6,153-4607485,919-
保户质押贷款8,676-8,676---
债权计划投资9,250-6171,2341,23413,362
应收利息13,097-13,097---
应收保费6,433-6,433---
应收分保账款163-1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4,074-34,07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237-(3,183)---
未决赔款准备金2,780-(2,780)---
寿险责任准备金649,819-6,887(23,117)(97,482)(1,042,147)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5,029-1,4442,7582,322(27,523)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65,050-(18,079)(18,582)(9,979)(37,430)
应付赔付款4,980-(4,9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1,390-(11,395)---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保险或非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给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本集团以金融资产的到期溢额现金流再投资用于弥补未来流动性敞口。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
于2009年12月31日,应付保单红利中包括人民币23,833百万元的已宣告红利,将于一年内到期(2008年12月31日:人民币24,295百万元)。受到预期折现率等因素的影响,其他应付保单红利的未经折现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本集团在未来决定宣告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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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风险管理(续)
(c)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符合中国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的要求以满足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和确保本集团有持续发展的能力,从而能够持续的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回报。
本集团同时受限于其他国内有关资本的规定,例如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分别见附注23和附注5(r)。
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年度的静态偿付能力,以及监控年度动态偿付能力,对未来三年的基于不同假设情形下的偿付能力进行预测,确保能够持续的满足国内的资本管理要求。
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以实际偿付能力额度表示)和最低资本(以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表示):
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实际资本147,119124,561
最低资本48,45940,154
偿付能力充足率304%310%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当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时,中国保监会将区别具体情况采取某些必要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派付股息。当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时,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00%但存在重大偿付能力风险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或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9号:偿付能力
报告编报规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衔接》以及《关于保险业做好解释
公告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对比较数据进行了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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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主要税项
(a)企业所得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自2008年1月1日从33%调整为25%。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各分公司就地申报,再由本公司总部统一汇算清缴。
(b)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3月29日财税字(94)002号《关于对若
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本集团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及债券的差价收入等按上述税率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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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分部信息
(a)业务分部
(1)个人业务
个人业务主要指对个人销售的寿险保险合同及分入的个人保险业务。
(2)团体业务
团体业务主要指对团体实体销售的寿险保险合同。
(3)短期保险业务
短期保险业务主要是指销售的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等非寿险保险合同。
(4)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65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收入、税金以及保单代理业务分摊的成本,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及本集团不可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b)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汇兑损失按该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应付保单红利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业务及管理费和其他业务成本按各相应经营分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分摊到各分部。营业外收支分摊到其他业务分部。
(c)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除应收分保准备金、保户质押贷款、独立账户资产、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及独立账户负债等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外,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该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应付保单红利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等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
(d)除分部报告中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且均来自于中国境内(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业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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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分部信息(续)
2009年度
项目个人业务团体业务短期保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320,4854,80513,8613,445(570)342,026
已赚保费261,69418913,194--275,077
保险业务收入261,71519014,065--275,970
其中:分保费收入--2--2
减:分出保费(21)(1)(136)--(15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35)--(735)
投资收益57,0274,177650953-62,807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04-70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07110172-1,636
汇兑损失(26)(2)---(28)
其他业务收入283331-2,490(570)2,534
其中:分部间交易---570(570)-
二、营业支出(280,716)(4,338)(13,441)(2,239)570(300,164)
退保金(22,947)(373)---(23,320)
赔付支出(51,487)(69)(7,752)--(59,308)
减:摊回赔付支出18-89--10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154,555)180(156)--(154,531)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2-12--14
保单红利支出(13,181)(1,306)---(14,487)
营业税金及附加(693)(51)(335)(109)-(1,18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0,881)(113)(1,877)(65)-(22,936)
业务及管理费(13,463)(800)(3,328)(1,647)-(19,238)
减:摊回分保费用3-(20)--(17)
其他业务成本(1,537)(1,660)(48)(418)570(3,093)
其中:分部间交易(504)(37)(6)(23)570-
资产减值损失(1,995)(146)(26)--(2,167)
三、营业利润39,7694674201,206-41,862
加:营业外收入---96-96
减:营业外支出---(213)-(213)
四、利润总额39,7694674201,089-41,745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1,1696928933-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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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分部信息(续)
2009年12月31日
项目个人业务团体业务短期保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32,7862,401374615-36,176
交易性金融资产8,3756139420-9,102
应收利息13,01095314888-14,199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83--83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31--31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9----9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692----692
保户质押贷款13,831----13,831
债权计划投资8,4826219750-9,250
定期存款316,68123,1943,6081,500-344,9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73,94334,7125,4003,444-517,499
持有至到期投资216,74715,8752,4707-235,099
长期股权投资---8,470-8,470
存出资本保证金5,21238259500-6,153
独立账户资产52----52
其他资产81---9
可分配资产合计1,089,82878,75212,36414,694-1,195,638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30,619
合计1,226,257
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0,2502,215345743-33,553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14,52752,747---67,27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997--5,997
未决赔款准备金--2,944--2,944
寿险责任准备金802,264631---802,89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6,3271---6,328
独立账户负债52----52
其他负债120436---556
可分配负债合计853,54056,0309,286743-919,599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93,882
合计1,01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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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分部信息(续)
2008年度
项目个人业务团体业务短期保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292,9914,70913,2472,501(381)313,067
已赚保费252,11333912,725--265,177
保险业务收入252,13034013,186--265,656
其中:分保费收入------
减:分出保费(17)(1)(138)--(15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23)--(323)
投资收益48,6114,45163077-53,769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56)-(5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520)(689)(97)(10)-(8,316)
汇兑损失(818)(75)(11)(3)-(907)
其他业务收入605683-2,437(381)3,344
其中:分部间交易---381(381)-
二、营业支出(273,916)(4,628)(12,651)(2,248)381(293,062)
退保金(24,412)(1,073)---(25,485)
赔付支出(64,112)(79)(7,390)--(71,581)
减:摊回赔付支出17-60--7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135,339)649(315)--(135,00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41-3--44
保单红利支出(1,589)(82)---(1,671)
营业税金及附加(639)(59)(216)(112)-(1,02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2,127)(212)(1,848)(13)-(24,200)
业务及管理费(11,746)(789)(2,875)(1,930)-(17,340)
减:摊回分保费用4-126--130
其他业务成本(1,588)(1,845)(33)(173)381(3,258)
其中:分部间交易(212)(19)(3)(147)381-
资产减值损失(12,426)(1,138)(163)(20)-(13,747)
三、营业利润19,07581596253-20,005
加:营业外收入---77-77
减:营业外支出---(123)-(123)
四、利润总额19,07581596207-19,959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1,0146824828-1,35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分部信息(续)
2008年12月31日
项目个人业务团体业务短期保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30,7132,812398151-34,074
交易性金融资产12,7351,16616531-14,097
应收利息11,7951,08015369-13,097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8--58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19--19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699----699
保户质押贷款8,676----8,676
债权计划投资8,32976310850-9,250
定期存款206,67318,9212,678--228,2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81,78334,9534,9483,255-424,939
持有至到期投资191,87517,5672,487--211,929
长期股权投资---7,891-7,891
存出资本保证金5,11846966500-6,153
独立账户资产13----13
其他资产4641--51
可分配资产合计858,45577,73511,08111,947-959,218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28,275
合计987,493
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0,141928131190-11,39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10,91554,135---65,050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237--5,237
未决赔款准备金--2,780--2,780
寿险责任准备金649,011808---649,819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5,0263---5,029
独立账户负债13----13
其他负债48237---285
可分配负债合计675,15456,1118,148190-739,603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73,019
合计812,6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子公司
(a)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类型注册地点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
资产管理子直接控股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有限责任缪建民71093210-1
公司注3,000百万元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公司
产管理业务
养老保险子直接及间接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团体和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股份有限王建71093452-9
公司控股2,500百万元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资产管理香间接控股中国香港金融港币管理运用保险外汇资金;与外汇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有限责任缪建民36283496-港子公司60百万元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公司000-11-09-8注:2009年2月,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签定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根据该协议,资产管理子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百万元。本公司认缴人民币1,200百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人民币1,080百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人民币120百万元;集团公司认缴人民币800百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人民币720百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人民币80百万元。
2009年4月,本次增资事项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
年末实际实质上构成对子持股表决权是否少数股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
出资额公司净投资的其比例比例合并东权益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的本年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
他项目余额%%报表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资产管理子
公司1,680-60%60%是1,489--
养老保险子
公司2,185-90.3%92.2%是184--
资产管理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