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合计1,012,577812,319
股东权益:
股本28,26528,265
资本公积74,59863,874
盈余公积18,44214,140
一般风险准备9,6366,343
未分配利润79,77260,936
股东权益合计210,713173,55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223,290985,87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附注2009年度2008年度
(重述,附注4)
一、营业收入342,026313,067
已赚保费275,077265,177
保险业务收入9275,970265,656
其中:分保费收入2-
减:分出保费(158)(15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35)(323)
投资收益4462,80753,769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704(5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1,636(8,316)
汇兑损失(28)(907)
其他业务收入462,5343,344
二、营业支出(300,164)(293,062)
退保金47(23,320)(25,485)
赔付支出48(59,308)(71,581)
减:摊回赔付支出1077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9(154,531)(135,00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501444
保单红利支出51(14,487)(1,671)
营业税金及附加52(1,188)(1,02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2,936)(24,200)
业务及管理费53(19,238)(17,340)
减:摊回分保费用(17)130
其他业务成本54(3,093)(3,258)
资产减值损失55(2,167)(13,747)
三、营业利润41,86220,005
加:营业外收入569677
减:营业外支出57(213)(123)
四、利润总额41,74519,959
减:所得税费用58(8,709)(685)
五、净利润33,03619,274
六、利润归属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8119,137
少数股东收益155137
七、每股收益59
基本每股收益1.160.68
稀释每股收益1.160.68
八、其他综合收益/(损失)6010,754(33,494)
九、综合收益/(损失)总额43,790(14,2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3,626(14,3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49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附注2009年度2008年度
(重述,附注4)
一、营业收入341,723312,778
已赚保费275,077265,177
保险业务收入9275,970265,656
其中:分保费收入2-
减:分出保费(158)(15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35)(323)
投资收益64(h)62,71353,769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704(5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34(8,306)
汇兑损失(28)(905)
其他业务收入2,3273,043
二、营业支出(300,105)(292,949)
退保金47(23,320)(25,485)
赔付支出48(59,308)(71,581)
减:摊回赔付支出1077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9(154,531)(135,00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501444
保单红利支出51(14,487)(1,671)
营业税金及附加(1,145)(98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2,936)(24,200)
业务及管理费(18,668)(16,911)
减:摊回分保费用(17)130
其他业务成本(3,647)(3,635)
资产减值损失(2,167)(13,727)
三、营业利润41,61819,829
加:营业外收入13077
减:营业外支出(212)(118)
四、利润总额41,53619,788
减:所得税费用(8,604)(628)
五、净利润32,93219,160
六、其他综合收益/(损失)64(i)10,724(33,423)
七、综合收益/(损失)总额43,656(14,26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附注2009年度2008年度
(重述,附注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275,275265,099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5915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2,0658,630
收到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净额6,7585,2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a)2,4192,9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6,576282,095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81,879)(95,987)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3,270)(23,68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6,713)(9,1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74)(7,603)
支付的各项税费(5,945)(10,2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b)(10,295)(9,2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6,876)(156,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149,70012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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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附注2009年度2008年度
(重述,附注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90,953134,25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17539,7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20247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85,1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7,556179,442
投资支付的现金(483,497)(289,670)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4,549)(2,7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261)(2,9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1,307)(295,3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751)(115,9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20-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22,05210,8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77210,8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605)(11,9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05)(11,9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67(1,1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4)(28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2,1128,76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34,08525,317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36,19734,08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附注2009年度2008年度
(重述,附注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275,275265,099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5915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2,0658,630
收到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净额6,7405,1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622,6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6,401281,655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81,879)(95,987)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3,270)(23,677)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6,713)(9,1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461)(7,364)
支付的各项税费(5,780)(10,1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78)(9,5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6,781)(155,8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j)149,620125,8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附注2009年度2008年度
(重述,附注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88,314132,49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18239,6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51245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84,7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5,455177,191
投资支付的现金(480,358)(286,758)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4,549)(2,7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514)(2,9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8,421)(292,4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966)(115,2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21,49910,6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49910,66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01)(11,8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01)(11,8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98(1,2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4)(2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4(j)1,6489,12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j)33,93424,80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j)35,58233,93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股东权益
项目一般未分配外币报表
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权益合计
风险准备利润折算差额
2007年12月31日28,26597,3696,4882,79235,299-876171,089
会计政策变更(附注4)--2,9921,63525,294--29,921
2008年1月1日28,26597,3699,4804,42760,593-876201,01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净利润(重述,附注4)----19,137-13719,274
其他综合收益-(33,452)---(1)(41)(33,494)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4545
利润分配--4,7081,916(18,495)-(93)(11,964)
提取盈余公积--4,708-(4,708)---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16(1,916)---
对股东的分配----(11,871)-(93)(11,964)
2008年12月31日28,26563,91714,1886,34361,235(1)924174,871
2009年1月1日28,26563,91714,1886,34361,235(1)924174,871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净利润----32,881-15533,036
其他综合收益-10,745----910,754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720720
利润分配--4,3023,293(14,096)-(104)(6,605)
提取盈余公积--4,302-(4,30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293(3,293)---
对股东的分配----(6,501)-(104)(6,605)
2009年12月31日28,26574,66218,4909,63680,020(1)1,704212,77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般未分配股东权益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利润合计
2007年12月31日28,26597,2976,4402,79234,977169,771
会计政策变更(附注4)--2,9921,63525,29429,921
2008年1月1日28,26597,2979,4324,42760,271199,69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净利润(重述,附注4)----19,16019,160
其他综合收益-(33,423)---(33,423)
利润分配和减少资本--4,7081,916(18,495)(11,871)
提取盈余公积--4,708-(4,708)-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16(1,916)-
对股东的分配----(11,871)(11,871)
2008年12月31日28,26563,87414,1406,34360,936173,558
2009年1月1日28,26563,87414,1406,34360,936173,55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净利润----32,93232,932
其他综合收益-10,724---10,724
利润分配--4,3023,293(14,096)(6,501)
提取盈余公积--4,302-(4,30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293(3,293)-
对股东的分配----(6,501)(6,501)
2009年12月31日28,26574,59818,4429,63679,772210,71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超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家德总精算师:邵慧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2003年12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交易,股本增至人民币267.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72.2%。2006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500,000,000股,股本增至人民币282.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68.4%,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12月29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96号验资报告。于2007年1月9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
以后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
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2003年
6月30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
型)保单条款;(2)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保单(从签发日
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签署,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本公司主要从事寿险、意外险、健康险及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于2003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设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百万元。于2006年资产管理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至人民币1,000百万元。于2009年2月,资产管理子公司经由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再次增资,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3,000百万元。本公司拥有资产管理子公司60%权益,其余40%由集团公司拥有。资产管理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续)
于2005年11月30日,资产管理子公司出资港币30百万元在中国香港设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07年5月,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增资至港币60百万元,名称更改为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战略投资公司分别持有50%、24%和26%的股权。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受托管理运用保险外汇资金,外汇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等。
于2007年1月15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设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百万元。于2008年6月,本公司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养老保险子公司增资,养老保险子公司增资至人民币2,500百万元。增资后本公司、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87.4%、6.0%、4.8%和1.8%。养老保险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团体和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本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以及养老保险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7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a)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